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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  www.xlsly.com 时间:2020-11-06 10:50:58 来源:小陇山林区法院 
 

榆中县司法局局长魏常云宣布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的决定
小陇山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正勇致辞
小陇山林区法院院长朱正勇、榆中县司法局局长魏常云和兴隆山自然保护局局长谭林共同揭牌
挂牌仪式现场
   11月5日,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仪式在兴隆山自然保护局举行。小陇山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正勇,榆中县司法局局长魏常云等有关单位领导共同出席挂牌仪式。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谭林主持揭牌仪式。
   挂牌仪式上,榆中县司法局局长魏常云宣布了关于同意成立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定。小陇山林区法院院长朱正勇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词,并对该调解委员会成立表示祝贺。随后,小陇山林区法院院长朱正勇、榆中县司法局局长魏常云共同为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
   朱正勇院长在致辞中强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二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调解委员会要按照工作职责,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健全机制,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成员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好,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
   据悉,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林区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有效预防、化解林区各类矛盾纠纷,在小陇山林区法院的协调指导下,经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申请,榆中县司法局党组批复同意,成立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小陇山林区法院司法管辖区即小陇山、兴隆山林区五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并投入运行,服务林区职工群众的诉调对接机制全面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将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小陇山林区法院员额法官、兴隆山自然保护局干部职工参加挂牌仪式。(文/图 张岩/马千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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