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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  www.xlsly.com 时间:2023-02-20 15:59:00 来源: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据此制定本林区发展的长远规划、近期计划。
2、保护国有天然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环境功能。逐步完善天然林管理模式和评价保护体系,实现林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以营林为基础,以培育森林资源为重点,造封并举,以造为主,全面保护,整体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4、以科学技术为先导,坚持科研与培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探索提高森林质量,扩大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管理。探索提高森林质量,扩大森林资源,增加森林覆被率,改善生态环境的国有林场发展之路。
5、负责林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及森林病虫害预报防治。依法保护、管护林地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6、依法实施林政管理,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
7、完成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机关内设15个职能处(室),具体为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社保处、科技教育宣传处、造林处、资源林政管理处、产业开发管理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团委、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安全生产基建管理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1、事业一类二档4个,包括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机关、甘肃省小陇山林业调查规划院、甘肃省小陇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甘肃省小陇山林木种苗站。
  2、事业二类二档 1个,包括甘肃省小陇山林业科学研究所;事业二类三档 5个,包括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中心医院、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基建中心、甘肃省小陇山麦积植物园、甘肃麦草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甘肃黑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3、事校1个,包括甘肃省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
  4、事后1个,包括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机关后勤中心。
  5、21个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纳入省级预算经费供养,经费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有关规定。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4.72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减少0.73亿元,下降1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减少,项目预算收入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亿元,事业收入298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24.07万元,经营收入1772.6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72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69亿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73亿元,下降1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减少,项目支出预算相对应下降,当年财政拨款3.69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44.4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58亿元;
4.农林水支出1.83亿元;
5.住房保障支出773.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4548.7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72.73万元,增长1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和津贴补贴提高等因素造成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4亿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4亿元,下降31.7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森林抚育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8个,主要是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国土绿化支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补助、林业草原行业管理费、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森林保护修复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助。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资金。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5.9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比例。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6万元,下降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比例。
4.培训费17.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89万元,下降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信息库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6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1万元。

  
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9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77.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8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2826.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4785.07平方米,价值8027.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3辆,价值1779.4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531.8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22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1313.41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至少选取1个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1.项目概况:小陇山林区是甘肃“三屏四区”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国家“两屏三带” 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公益林管护有助于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且在构建重要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2.立项依据:根据《省林草局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和公益林相关管理办法、细则及计划下达文件通过对公益林管护,使得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物种群得到了修养生息,未发生大面积林业病虫害,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得到遏制。通过广泛宣传,社会民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不断提高。
3.实施主体: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下属21林场
4.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5.实施计划:2023年1-12月份实施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中央补助安排991万
7.预期总体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全中心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显著提高,林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森林生态系统得到逐步恢复。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顺利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地成绩。
中心根据单位管理机制,根据年初拟定目标,以年度目标值为依据,采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标准,对2022年中心所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及项目资金从年初预算、实际收入到实际支出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
本年的部门绩效评价,在上年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再接再厉,努力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在上年的目标完成中,完成较为突出的指标是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一是通过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加大宣传力度,签订森林防火、禁种铲毒、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使生态建设持续成效显著。二是生态保护和修复不断加强,态效益全部达到预期指标,成效显著。其一是减少水土流失,使森林在防治水土流失、水源涵养、调节气候等方面的生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实施有效的资源管护和森林经营,为野生动物、植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有利于野生动物植物繁衍生息和种群扩大,增加生物多样性。三是生态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充分挖掘林区资源,发展传统产业,壮大林下经济,打造特色产品,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9个,主要是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国土绿化支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补助、林业草原行业管理费、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森林保护修复项目、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资金、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助,涉及财政支出2.24亿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5个,涉及财政支出2.24亿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1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反映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28、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反映林区公共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工程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发布,检疫检测,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监管,新品种及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管理,重大宣传,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42、交通运输支出(类):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43、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反映用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车辆购置税中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出。
44、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5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2、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53、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4、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5、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6、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8、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9、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6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61、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8、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89、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0、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1、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2、资本性支出(类)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3、资本性支出(类)无形资产购置(款):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4、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1.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2023年预算表
2.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
                                                         2023年02月15日


1.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2023年预算表
http://www.xlsly.com/uploadfile/2023/0918/20230918042317303.xls
2.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http://www.xlsly.com/uploadfile/2023/0918/2023091804523615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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