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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麦积林场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  www.xlsly.com 时间:2023-08-22 15:02:20 来源:麦积林场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麦积林场主要以森林资源管护、林政稽查、公益林建设和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建设为主,大力保护和发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建设公益型和生态型林场为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麦积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正科级职能部门8个:办公室、财务科、造林科、生态经济科、天然林管理科、森林火灾预防科、资源林政管理科、科教信息科;下设有副科级机构8个:太阳山森林经营管理所、花羊森林经营管理所、冻水森林经营管理所、后川森林经营管理所、石门森林经营管理所、草滩森林经营管理所、解放沟森林经营管理所、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08.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3.38万元,收入增长了14.73%,增长原因是:由于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等项目资金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3369.7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8.66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3608.4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36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9.7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0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41万元,占8.38%;项目支出3305.99万元,占91.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08.4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各增加463.38万元,收支各增长了14.73%,增长原因是由于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等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2.04万元,增长24.16%。增长原因是由于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等项目资金增加。
1.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2.9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41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的基本支出表里列支了政策新增资、天保定向补助、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费等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202.81万元、奖金83.21万元、抚恤金10.42万元,遗属生活费5.97万元)
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2022年基本支出无公用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区护林防火的专业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但未纳入省级部门预算,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一致。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308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37%。对中央部门预算森林资源管护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7.0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9个项目结果为良好,对省级部门预算天保工程补助等7个项目展开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1个项目结果为差,原因是森林植被恢复费计划下达比较晚,当年没有实施,其他项目结果均为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中心下达森林抚育补助资金14400.0亩,计划投资288.00万元、森林经营试点示范林建设补助资金750.0亩,计划投资42.00万元,在森林抚育工作中,注重加强现场管理,着力提高抚育质量;结合林分现状,通过合理割除杂灌藤蔓,减少无益竞争,改善了目的树种的生长环境、促进了生物多样性发展,优化了林分结构。
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林木良种补贴资金30.00万元,本年支出30.0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小陇山国家级白皮松良种基地建设。完成已建150亩种子园、100亩母树林、70亩良种示范林、10亩繁育区、7亩种质资源收集区的阶段性管理,年度省级验收考核结果为优秀。同时,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母树林品种杂乱繁多问题,优化了品种来源,选取优良品种,减少病虫害发生。
3.社会保险补助项目下达资金387.39万元,该项目实施后,充分保障了劳动者因生、老、病、死、伤、残和失业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使得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减轻了职工子女赡养的负担;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力群体的更新换代,保证了新劳动力顺利就业。
4.投入森林防火项目,减少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而产生的效益,集中精力抓发展、促和谐、保稳定,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组织管护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护林防火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牌、走村串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环保法》等林业政策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期间制作宣传横幅30余条,张贴宣传告示1000余张,散发宣传单6000余张,张贴标语2000余副,发放学生作业本1000余本,刷新固定宣传牌10余面;在主要路口安装语音报警器25台,普及推广“防火安全码”运用,提高森林防火精细化水平。
5.实施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弥补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不足,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盈。落实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29名,签订承包管护责任书35份,将纳入补偿的87546亩国家公益林管护任务按林班、小班分解落实到个人,推行“层层承包、专群结合”的管护模式,健全完善了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6.从严落实禁毒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宣传层次,提高了辖区群众的禁毒意识。禁种铲毒项目的实施,使广大林区群众受到了良好的禁种铲毒预防教育,识毒、拒毒、防毒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遏制了禁种铲毒违法犯罪,维护了域内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7.实施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大对使用林地管理情况核查力度,开展陈旧性毁坏林地的恢复治理。组织人员对曲溪引水工程、天陇铁路工程前期地质勘探项目、天水群英实业有限公司花羊峪金矿详查项目等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清查整顿,督促完成手续办理和标桩立界,未有越界施工和违法占用、破坏林地情况。植被恢复对丰富生物多样性、改善空气质量、稳定森林环境涵养水源、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吸滞尘埃、调节气候和改善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8.实施非税返还项目,完成场部平房屋面及森林经营所维修69.04万元,防火奖0.10万元,苗圃地征占置换土地恢复耕地项目5.80万元,禁毒经费1.10万元。对补充办公或办案经费不足,以便更好地严格执法,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职工生活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9.实施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完成投资25.06万元,森林保险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保险责任范围不断扩大,保险产品不断丰富,保险面积和投保率不断提高,增强了林业抗风险能力,森林保险的保障作用得以实现。
10.实施种质资源调查费项目,为研究农作物的起源和进化、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奠定了丰富的物质基础。
11.实施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秦岭西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及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4700.0亩。双重项目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我场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秦岭西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人工造林1700.0亩,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秦岭西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退化林修复9000.0亩;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退化林修复4000.0亩。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本单位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有了明显成效:一是项目和资金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依据计划下达、作业设计、预算管理、项目批复等进行实施和建设;二是建章立制,科学理财,合理理财。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领导审批权限,落实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三是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确保部门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项目实施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现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五是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有力保证了项目工程质量,确保了项目进度和建设成效;六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及资产盘点,达到使用年限、损毁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批和下账处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通过预算绩效自评,增加了林业资金投入,扩大了林业发展的空间,增加了活立木蓄积量,同时增加了碳汇功能,提高了林地利用率,增加了林农经济收入,逐步实现林业产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使得林业逐渐步入健康、持续、和谐的发展轨道。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麦积林场
          2023年8月8日
 
附件:1.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麦积林场部门决算表
2.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麦积林场预算部门项目绩效表

1.部门决算表http://www.xlsly.com/uploadfile/2023/0918/20230918094505616.xlsx
2.预算部门项目绩效表http://www.xlsly.com/uploadfile/2023/0918/2023091809443850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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